污染源普查/Pollution source census

【政策解读】《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解读

2026-03-04 09:59:51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正式发布。这是一次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底数的重大国情调查。 普查取得哪些成果?反映出当前哪些环境污染问题?普查结果如何应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公报进行深入解读。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取得哪些成果?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发布会上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7年度。 他说,此次普查摸清了全国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从全国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看,化学需氧量2143.98万吨,总氮304.14万吨,氨氮96.34万吨。从排放强度来看,海河

【政策解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解读

2026-02-27 15:15:30

2007年10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 答: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要求,国务院制定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问:什么是污染源?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什么? 答:条例所称污染源,是指因

【专题专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2026-01-15 16:09:28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广大普查人员无私奉献、艰苦努力,广大普查对象相关人员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现已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

【政策解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2026-01-15 10:31:41

(200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