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全知道

2025-04-02 15:53:33 10

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调查项目、统一填写方法对全国所有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的全面登记,是全面了解“三农”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三农”发展变化的重要统计调查。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农业普查工作,199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于1996年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2006年8月国务院颁布《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并明确了开展农业普查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将农业普查纳入到法治化发展轨道。目前我国已于1996年、2006年和2016年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党和政府研究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农业普查的目的、任务和对象

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情况,为研究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是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农业普查的内容和方法

农业普查的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每一次普查内容略有侧重。农业普查的调查方法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农业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农业普查方案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省级普查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增设农业普查附表,报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农业普查的四个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

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试点、准备数据采集和处理环境、制定普查方案、聘请和培训普查人员、布置普查任务、开展宣传动员以及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单位地址编码等。

(二)清查摸底和登记调查阶段

主要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开展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复查验收普查数据等,登记调查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大的阶段,直接决定了普查数据的质量。

(三)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

主要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四)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

主要是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展望

党的十九大以来,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发展进入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入了由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加快转变的新阶段,城乡之间进入了深度调整和互动融合的新阶段。随着农业发展形态的变化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农业生产成本快速上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攀升,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降低。农业产业结构、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大量涌现,农业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农业产业领域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新的产业形态不断涌现,现代农业已发展成为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的产业体系。过去的土地经营方式、农业生产管理方式以及生产与金融服务,已不能完全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将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了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三农”发展的新面貌,为农村统计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将着力在新型农业经营主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有经济、数字经济、“三新”企业、高质量农产品、农林牧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方面进行创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统计支撑。